广州官宣:试点收购300万元以内、70㎡以下二手住宅,楼龄不限

2026-05-27 00:02:18 相修宁 相修宁 / 相修宁

今天(5月26日)上午10时,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州市新闻发布厅举办2026年第19场发布会

今天(5月26日)上午10时,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州市新闻发布厅举办2026年第19场发布会。

本期发布会主要发布系列配套文件,进一步落地今年4月30日发布的新政内容。

文章配图-1

广州试点收购300万元以内、70平方米以下二手住宅

广州安居集团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钱喆介绍,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,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,安居集团将立即启动支持居民“卖旧买新”试点工作,试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,按照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自愿参与”的原则,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二手住宅

总体思路可以用三句话概括:国企出钱收旧房,居民安心换新房,资金安全有保障。具体内容,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:

一是关于收购标准。本次试点收购对象为总价在300万元人民币以内,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,位于广州环城高速以内的二手住宅,楼龄不限。房产权属要清晰、无抵押查封、无安全隐患。

二是关于置换流程。居民通过“穗安居”微信服务号线上报名,或现场提交报名资料,安居集团负责审核、评估、交易等全流程服务。收购价格以市场成交价为参考,采用“两次评估+协商确认”机制,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初次询价评估及复核评估,与居民协商确定收购价格,确保公正合理。居民须在二手住宅交易后180个自然日内购买位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宅。

三是关于资金安全。旧房收购款全额由银行专用账户托管,定向用于购买新房,确保“卖旧买新”全流程“专款专用”,路径透明。

“卖旧买新”是有温度、有力度的民生实事,更是激活市场的交易模式创新。收购后的旧房将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、人才公寓等用途重点服务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需求,以及城市自主更新项目的居民腾迁,真正实现“改善有支持、保障有来源、市场有循环”,助力提升城市品质与人居环境,为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力量。

广州公积金“商转公”可贷额度提升至八成

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、主任冯卫在会上就商转公的放宽政策进行解读。冯卫表示,本次“商转公”政策的修订,系统性地扩大受益面,降低转贷门槛,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亮点:

一是扩大转贷范围。一方面,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可转为组合贷款。原办法仅支持转为纯公积金贷。修订后,在广州市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,既可申请转为纯公积金贷,也可申请转为组合贷。缴存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,减轻购房压力。

另一方面,放宽可转贷的银行范围。原办法只能在公积金受托银行申请商转公,修订后,非公积金受托银行的商业贷款,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。

二是全面降低门槛。首先,降低申请的时限要求。原商业贷款放款年限由3年缩短为2年,申请人累计缴存公积金时限由60个月缩短为36个月,对于缴存时间较短但有刚性及改善性需求的新市民、青年人,以及持有商贷时间较短的缴存人,能更早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红利。

其次,放宽商转公的贷款年限。原办法规定:商转公的贷款年限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。修订后,调整为公积金贷款年限与原商业贷款已还款年限合计最长可达30年,可贷年限更加宽松,有效减轻月还款的压力。

此外,放宽住房套数和贷款次数。由“本市唯一住房”可放宽至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也可申请。原“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”放宽至“未使用或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”的缴存职工也可申请,充分体现对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。

三是拓宽适用主体。一方面,拓宽申请人所在区域。由本市缴存人扩展至粤港澳大湾区或广州都市圈的缴存人,符合条件的都可申请。

与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和广州都市圈发展有效衔接。

另一方面,放宽申请人的身份要求。之前要求申请人既是产权人又是借款人,修改后,只要是“贷款房屋的产权人”就可申请,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。

四是提高贷款额度。商转公可贷额度的计算比例,由原来的70%提高到现在的80%,进一步加大对存量商业贷款的支持力度,尽力减轻缴存人的贷款利息负担。

冯卫表示,在办理指引上,广州住房公积金充分考虑了群众的实际需求,并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:原商业贷款在广州市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的,市民直接到该银行网点申请即可,也不需要自筹资金补足差额,可以直接转为组合贷。